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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近日,上海一超市发布一则招聘信息,招聘“牛肉试吃员”性别不限、年龄不限、学历不限,唯一的要求就是一天需要能吃掉10斤牛肉,成功入职后春节还送一头牛,引发一众求职者的热议。对此超市回应称,岗位确实存在,近期上海和南京上线了很多澳洲原切牛肉试吃摊位,除了是试吃测评还需要监督师傅们煎牛肉是否划水,把控牛肉品质。
话题#超市招聘牛肉试吃员需一天吃10斤#冲上热搜,网友表示:“10斤一个人怎么吃?吃不完岂不是浪费了?”“这会吃死人的,建议警察查一查,是不是故意用这个噱头害人取乐?”......
事实上,试吃员并不算是一个新鲜的岗位,他们的主要职责就是通过人力,对食品的口感和味道方面做一个评测,从而帮助企业将食品味道做到最佳。也就是说,试吃员并非必须是大胃王,和其他评鉴类工作一样,试吃员对味觉和嗅觉有要求,通过筛选,选拔出味觉比较好的人员,能够分出基本味道,对酸味、甜味、咸味等味道敏感。
但是,由于试吃员这一职业本没有相应的教程、标准或是范本可供参照,试吃也出现了一些乱象。有媒体曾报道,某企业要求试吃员每天试吃超过1000颗坚果,由于长期吃零食,打乱了正常的饮食规律,身体每况愈下。
《劳动安全卫生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提供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和必要的劳动者防护设施,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提供劳动保护或者提供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致使劳动者发生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显然,没有试吃标准的试吃乱象,已经与上述法律要求相抵触,这还有待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台试吃员试吃标准,以保障试吃员的健康。
至于上海这家超市,除了一天需要能吃掉10斤牛肉,对试吃员没有关于味觉敏锐度的任何要求,确实更像是一个噱头。对此,相关部门不妨做一做调研,给公众一个说法。如果确实是噱头,只是为了为超市做广告引流,这就有点类似于摆拍。前不久,一段“女子遭陌生男子要求陪酒”的短视频,在网上引发了广泛关注和热议。警方调查实为摆拍。结果4人被行拘,不实视频账号被注销。警方提醒,编造虚假视频内容、制造话题博取流量是网络乱象之一,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构成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那么,对类似于线下的“摆拍”,同样也不能放过。
(文章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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