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情况通报。通报称,针对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道“雄峰北商业中心”商业楼(自编G-2)楼顶违法建设游泳池问题,该区联合工作组开展了调查处理工作。现将调查处理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现场勘测,“雄峰北商业中心”商业楼(自编G-2)楼顶水池外围长29.6米、宽8.6米、高2.15米,内壁长21.45米、宽5.20米、深1.53米,建设方为广东雄峰房产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经调查,该水池未按照《消防给水及消防栓系统技术规范》标准设置必要设施设备装置,不具备消防水池功能。结合水池配套设备及淋浴房附属设施,认定该水池为该公司内部使用的游泳池,属于违法建设行为。我区钟村街道办事处在处理群众投诉时,将其称为“消防水池”的回复错误。
(资料图片)
目前,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对建设方搭建游泳池、玻璃棚等建(构)筑物的违法建设行为和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位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并依法严肃处罚。
我区消防救援大队就通向天面的安全出口被堵塞问题,已对责任人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落实常态化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措施。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于8月1日进场,对该栋建筑物开展房屋结构安全检测,后续将根据安全检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在调查期间,联合工作组发现,我区钟村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在该事件处理过程中存在工作作风不实、群众投诉长期得不到重视解决;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回复群众投诉定性草率、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等情形。针对前述存在问题,区纪委监委已成立调查组,对相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调查,以“零容忍”的态度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此次事件教训深刻,个别单位和人员履职不当,我们诚恳接受社会各界批评。我们将认真汲取教训,在全区深入开展政务服务能力和作风提升专项行动,以实际工作成效回应广大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和关切。
此前报道
番禺区通报楼顶建游泳池事件:
楼顶水池不属于消防水池,已全部排空
7月31日,番禺区人民政府通报楼顶建游泳池事件。全文如下:
近日,相关媒体报道和群众反映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道“雄峰北商业中心”商业楼(自编G-2)楼顶建设游泳池的问题,我区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规划、住建、城管、消防等部门以及属地街道组成的联合工作组,本着“安全至上、依法依规”的原则迅速开展有关核查处理工作。
经现场勘查,“雄峰北商业中心”商业楼(自编G-2)楼顶水池不属于消防水池。目前,该水池已全部排空,消防通道已打开。
同时,联合工作组已迅速开展处置工作:由区住建部门组织开展房屋安全鉴定,依法开展涉嫌占用物业共用部位、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增加楼面荷载问题的核查及处理;由区城管部门牵头依法开展涉嫌违法建设的核查及处理;由区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涉及违反消防安全的问题依法进行查处。我区将对相关单位履职情况依法依纪进行监督。
感谢广大市民和媒体朋友的监督,后续有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来源:@广州日报、番禺区人民政府
编辑:何钱源 实习生:白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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